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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自從Gordon進入小一之後,因教育部在推閱讀的活動。所以,學校有給一本「閱讀護照」,其中規定每年級必須閱讀的指定書目,以及自由選讀兩部份,以期孩子能多多閱讀書籍。

 

為了鼓勵學生能養成主動閱讀習慣,也規定了獎勵辦法。每所學校規定不一樣,以Gordon學校為例,獎勵分為小學士、小碩士、小博士等3級,規定每年級除了閱讀的全部的指定書目(每年級不同書目,平均約20書左右),以及自由選讀30本書籍,並繳交學習單10張,即可申請閱讀小學士;再讀60本和繳交學習單10張,取得小碩士;再讀90本及學習單10張,獲得小博士。其禮物為獎牌一面,和老師、主任、校長照相一張及合作卷30元。

 

獎勵規定算很鬆,也看過較嚴的小學,需要看過400本才能領到小博士。不管規定幾本書,其檢核是有問題的,Gordon說只要看過就可以請家長或老師簽章,視為看完一本書,其吸收如何不得而知,還是不管吸引如何,現階段只在培養其看書的習慣。這段期間也曾經在誠品書店,看到一位小朋友拿著「閱讀護照」,隨便翻一翻書,即將書名抄入「閱讀護照」中,當成看完一本書。

 

當然,Gordon還不聰明知道可以如此,但相信這絕對不是「閱讀護照」的本意,因此想到如何讓成效看出來,而不是只是記錄Gordon的閱讀過那些書,在網路上,發現台中市政府的一個閱讀認證網站,感覺不錯但非當地學生無法使用。

ps.閱讀護照可能在Gordon的身上已出現效果,現在已在看文字較多的書了(如少年版的水滸傳、西遊記... 等),有時看到不吃飯了,期待他對小提琴也能如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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